二、承办单位:内蒙古自治区网球协会
三、协办单位: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职业学院
四、团体赛单位:内蒙古网球协会备案俱乐部(培训班)
青少年网球爱好者
五、鸣谢单位: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、神东煤炭集团公司、内蒙古一机机械集团公司、包头钢铁集团公司、呼和浩特铁路局、内蒙古集通铁路(集团)有限公司、内蒙古联通公司、蒙牛集团公司。
六、比赛日期:10月3日~5日。
七、比赛地点: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老牛希望之星气膜网球馆
八、竞赛项目:
团体:由单项成绩积分之和排出团体名次。未在内蒙古网球协会备案的俱乐部(培训班)不计团体成绩。
单项:
1、12岁及以下男、女单打。(2003年1月1日后出生)
2、13~15岁男、女单打。(2000年1月~2002年12月出生)
3、16~19岁男、女单打。(1996年1月~1999年12月出生)
九、参赛资格:
年龄符合条件的青少年网球爱好者。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,年龄不符者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,由此引起的损失自己承担。
十、竞赛办法:
1、比赛分两个阶段:第一阶段分小组循环赛;第二阶段采取各小组第一名淘汰附加赛,决出前八名。
2、团体赛中的六个单项按名次递升得分(1——N分),名次高得分高。其中第一名得分比第二名得分多2分,以此类推。六个单项成绩相加即为团体总分。如两队总分相同,单项第一名多的排名在前;仍相同,第二名多的排名在前,再相同看第三名,以此类推。
3、比赛采取信任制。
4、每项比赛实行一场(盘)六局制,六比六执行平局决胜制;每局实行无占先制。
5、第一阶段小组名次计算:如两个人(对)获胜盘数相等,小组积分相同,则按胜负关系,胜者名次在前;如遇三人(对)或三人(对)以上获胜盘数相同,积分相等,则查本组循环赛中净胜局数,多者名次在前;再相同则查净胜分数。
十一、竞赛规则:
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《网球竞赛规则》。
十二、比赛用球和场地:
天龙网球(黑筒四颗装);塑胶场地。
十三、奖励名次:
十四、参赛经费:
1、各参赛队及陪同人员交通费、食宿费自理。
2、其他费用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筹集承担。
十五、报名、报到:
1、代表俱乐部(培训班)参赛的运动员在报名时注明所属俱乐部(培训班),报名后不得更改。
2、报名方式采取短信和电子邮件方式。
电子邮箱:nmgwqxh@126.com
短信电话:13674843115(以收到短信回复为准)
3、报名截止日期:9月25日
十六、赛事联系人:
刘向应 电话:13674843115
十七、赛事监督、裁判长、裁判员:
赛事监督、裁判长由内蒙古自治区网球协会指派,副裁判长及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。
十八、其他:参加团体赛排名的俱乐部(培训班)须在内蒙古网球协会备案。备案请在“协会公告”栏中查看“网球俱乐部(培训班)注册通知”。
未尽事宜,以当期赛事通知为准。
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内蒙古自治区网球协会。
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、内蒙古自治区体育总会
内蒙古自治区网球协会